从湖南黄静到北大包丽
最近,北大女生包丽的自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的关注。根据网络上的说法,包利同学之所以会选择轻生,是因为受到了男友的精神虐待,甚至还有PUA(大致意思是通过搭讪、包装而骗取异性的手段)的说法。至于个中真相,由于当事人包丽同学至今仍然处于严重昏迷状态,而且可能永远也不会苏醒,如果其中确有凶手的话,恐怕也会长期逍遥于法网之外,甚至很有可能今生今世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如同清华才女朱令同学那样,虽然公安介入并且定性为投毒,而且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也极其有限,但由于诸多客观原因而迟迟未能惩办凶手......。
不过湖南黄静案的过程则恰好截然相反,虽然案件的定性一波三折,黄静的母亲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天真纯洁,而且法医也证明黄静老师在自己的宿舍猝死后其处女膜依然保持完整,但胸部、肋部存在受到过挤压的迹象,因此这位母亲为了替女儿伸冤,而一口咬定当天在女儿宿舍留宿过黄静男友姜先生蓄意强奸,而自己的女儿奋力反抗才导致了意外死亡。虽然姜先生因此被警方羁押,但他的供述则是黄静的家庭比较保守,父母极力反对婚前性行为,而二人之间又的确情投意合,于是当天晚上发生了特殊方式的性行为,不料黄静老师的心脏存在先天疾患,此前无人知情,结果虽然事后略感不适而并无重大异常,姜先生在单独离开后不久,黄静女士就因病发而导致猝死......。由于黄静母亲的坚持,这起案件曾经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潘太史的一位友人郭金昌先生是一名职业法医,他简要地分析了姜黄二人当时可能采取的体位,并且断言姜先生实属无辜。后来法院的判决完全验证了他的判断,姜先生被无罪释放,但因存在过失而被判罚民事赔偿责任。
这两起案件虽然貌似毫无关联,但潘太史认为二者之间其实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国或许是因为传统观念过于根深蒂固,涉性犯罪的案件总是被低调处理甚至被刻意掩盖。早在1988年潘太史时值高考之际,上海同济大学一名24岁的女研究生被以名年仅17岁的农村女子拐卖到了山东郓城,被迫与当地一名30岁的光棍宫长恩成亲了两个多月以后才获得解救......。当年毕竟存在信息不畅等客观原因,但如此轰动全国的大案也并没有使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如今在全国各大城市,至少小学生的上学、放学,居然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山东招远农民赵令玉因重男轻女观念严重,在向留美博士的女儿反复索要财物而未能如愿的情况下,竟然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女婿,如此严重的家庭血案,直到今天也几乎无人知晓......。通过结婚而逼死亲夫的美女翟欣欣,虽然一时之间被舆论搞的臭名昭著,但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未受到法律制裁,不过是暂时落下了一个“心机婊”的恶名罢了。潘太史赖以谋生的翻译行业,有位现役英语同传马先生也同样是横空出世,凭借北京土著、京沪皆有房产以及北大附中、北京四中、北京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等一系列金字招牌,在圈内大肆勾引女翻译令其就范,以致多人为其堕胎,最近则是通过下药手段与上海的一位翻译公司女老板发生了关系,据说这位精明的上海女老板事后向公安报案强奸也没有下文......。
就包丽事件而言,其男友北大学生会副主席的招牌以及良好的家庭背景无疑令其动心,并且投入了全部的感情。其男友后来所谓的精神虐待,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在获得了生理满足之后的“甩锅”行为,以便自己去猎取下一个目标而已。而包丽同学居然不惜“殉情谢罪”,其中固然不乏自身意乱情迷的因素,但最主要的问题,恐怕还是应该归咎于涉世不深的缘故吧。因为我们所处的社会,对于诸多阴暗面始终秉持选择性失明的态度,按照北京大学退休教授钱里群老先生的说法,如今的大学充斥者各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论翟欣欣也罢,包丽的北大男友也罢,北京国关专业笔译的马同传也罢,无非都是涉性问题上精致利己主义的具体实践者而已,有的是通过婚姻谋财,有的则是在工作之便猎艳,有的则是在学校就读期间满足自身的生理需求。总之,这三十年来的历史就是,尽管一直在摸石头,但好像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过河,虽然改革早已取代了革命,但对于芸芸众生尤其是青年男女而言,保持必要的革命警惕性恐怕还是应该的吧。
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